根据《浙江理工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完善博士生招生体系,不断提高选拔质量。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观和科学的质量观,努力探索和建立以符合专业特点、提高选拔质量为导向的招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并不断强化博士研究生自主选拔过程,不断探索博士研究生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首要因素予以重点突出。
(二)规范招生选拔程序,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既要制订严格的工作程序和评价体系,也要规范申请材料审查、复试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实施。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形式
(一)学院成立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协调组建考核面试专家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申请-考核制”方案、内容、程序和评分标准、录取原则等。
(二)考核面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五人,成员应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具有正高级专技职务人员组成,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秘书由专职教师担任。考核面试专家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考核考生并评分,由考核面试专家小组集体负责。
三、考核内容与要求
(一) 申请条件
考生申请条件须满足《浙江理工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规定条件要求。
(二)初审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主要考核考生本科学习经历、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学背景和学术成果、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培养潜力、心理素质、思想等综合素质。
(三) 综合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2 个方面共 200 分,即英语80分(包括笔试和口试)和综合面试120 分。
(1)英语考试(80分)
英语考试分笔试和口试:
(a)英语笔试(50分),主要考核科技文献阅读与理解,包括考核考生基础理论掌握能力,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
(b)英语口试(3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听说等能力。
(2)综合面试(120 分)
采取学生口头汇报与问答方式,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思想、心理素质等。
四、“申请-考核制”工作
(一)考核名单确定
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及专家意见,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二)“申请-考核制”内容、方式及要求
考核满分 200 分,考核总成绩(200分)=英语笔试(50分)+英语口试(30分)+综合面试(120分);综合面试考生需要准备5 分钟的汇报材料。
(三)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执行。
五、录取原则
考生录取:根据学院招生名额,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生所报考导师没有名额不予录取,导师当年招生名额执行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决议。
六、其他
本复试方案未尽事宜执行浙江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及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有关决议。
本方案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