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 (一)報考資格
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名時間
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三)報考類別
自費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参照祖国大陆地区全日制研究生。
(四)報考地點
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聯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系人:曹剛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聯系人:鄒重華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聯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7樓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大學生中心
地址:澳門何蘭園 68-B 號華昌大廈地下 B 座
電話:(00853)28563533,圖文傳真:(00853)28563722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地報名,並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五)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時須按規定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香港、澳門、臺灣人士攻讀內地(祖國大陸)招生單位碩士/博士學位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
4.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招生單位有要求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5.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
6.體格檢查報告。
报名费根据考点要求缴纳,报考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六)填報志願
考生只能填報一所學校的一個學科(類別)、專業(領域)。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
報考碩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和兩門業務課(滿分值為150分)(注:報考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及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值為200分));報考博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和至少兩門業務課(滿分值為均為100分)。
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初試合格者,可以參加復試,復試內容、方式參見我校研究生招生資訊網。
(二)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時間:2014年4月11日至12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復試地點、時間
地點:浙江理工大學(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2號大街928號)。
時間:2014年5月(待定)
三、錄取
學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複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前學校與考生需簽訂自費協議書。錄取通知書於2015年6月由我校研究生部寄發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於2015年9月初報到入學,具體時間以錄取通知書為准。新生報到時,由我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在校獎學金
港澳臺優秀研究生在校期間可按教育部相關要求申請教育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設定的“臺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同時可和內地研究生同等條件申請學校各項研究生優秀獎學金。
六、住宿條件
我校為港澳臺學生提供兩種住宿選擇:
1.研究生宿舍。經港澳臺學生申請,學校同意,港澳臺學生可申请住學校中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相同標準的宿舍,收費標準為1200元/學年/人(4人間)。
2.友谊楼。經港澳臺學生申請,學校同意,港澳臺學生可申请住學校友誼樓,友誼樓住宿的收費標準及基本條件如下:
住宿費:800元人民幣/月/人(單人間),450元人民幣/月/人(雙人間)
室內有獨立衛生間、熱水器、飲水機、空調、電視、網絡、電話。每層有公用洗衣房和廚房。
七、學習年限
全日制碩士生的基本学制為2.5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為3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基本学制為3.5年。学校实行学分制,实施弹性学习年限。
八、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2號大街928號
郵遞區號:310018
傳真:0571-86843073
聯系人:倪老師 張老師
聯系電話:0571-86843073 86843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