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帮助和扶持研究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业,顺利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学校拥有比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服务体系。具体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和助管等“三助”津贴)、专项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学业奖学金
年级 |
学生类别 |
发放等级 |
发放比例 |
发放标准 (元/生?年) |
一年级 |
博士 |
不分等级 |
100% |
14000 |
硕士 |
一等 |
按考生来源确定(见备注1) |
12000 |
|
二等 |
8000 |
|||
二、三年级 |
博士 |
一等 |
20% |
18000 |
二等 |
30% |
14000 |
||
三等 |
50% |
10000 |
||
硕士 |
一等 |
20% |
12000 |
|
二等 |
30% |
10000 |
||
三等 |
50% |
8000 |
注:(1)一志愿考生、985或211高校考生、推免生获一等奖学金,其他调剂志愿考生获二等奖学金。(2)如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有最新修订,则参照最新修订办法执行。
4、“三助”岗位助学金
研究生可以通过兼职从事研究生“三助”工作(即助教、助研、助管)而获得岗位酬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450元。此外,研究生还可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资助标准参照助管岗位执行。
5.出国(境)资助
(1)博士研究生主要资助学生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术活动或通过导师联系的短期学术交流;硕士研究生主要资助学生长(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
(2)研究生出国(境)资助分两档设置,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一档每生20000元,二档每生10000元,资助比例分别为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10%和20%;硕士研究生一档每生20000元,二档每生10000元,三档每生3000元,资助比例分别为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5%、5%和10%。
6.研究生创新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规划30万元用于奖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高级别学科竞赛获奖等创新成果。其中发表高水平论文最高可获奖励5000元;获得发明专利可获奖励2000元/项,最高5000元封顶;参加高级别学科竞赛获奖团队最高可获奖励9000元,获奖个人最高可获奖励4000元。
7、专项奖学金
包括桑麻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鹭涛励志奖学金等多项由专业基金组织、企事业单位或校友个人设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奖金额度从4000元到10000元不等。